关于文章两个明显法则:
苏格拉底:这种分析和综合,为的是会说话和会思想。一个人如其本能地看出一和多,我就要追随他。
修辞的完美:
对于想精通又要教旁人精通的事物,先要研究它是纯一的还是杂多的:
心灵的精确描绘,看看它在本质上是纯一的,还是像肉体一样,杂多。
无论写作,教学,演讲,尽管他自以是按照艺术去做,听众不相信,就算失败。
若一个人所能摆出的不过是天天绞脑汁改而又改,补而又补的那些著作,你就只能称呼他们为诗人,文章作者,或是法规作者。
他一句话重复了两三遍,若不是词不达意,就是他对这种题目根本就没有什么兴趣。
一个人若完全不能分辨是非好坏,尽管博得世俗的一致赞许,仍然不能逃去他所赢得得指责。
这些都是题中应有之义,丢掉它们就无话可说。
只有对于原无题中应有之义的那类题目的文章,意思才能难能可贵的,在安排之外,我们还须看意思本身。
无论讨论什么问题,都要有一个出发点,这就是必须知道所讨论的对象究竟是什么,否则得不到什么结果。
许多人对于事物本质,都强不知以为知。
某一种形式显得特别刺目时,犯那毛病的人就因而得到一个不很光荣的称号。
写文章可丑,是在写得坏的时候。
体肤的快乐都先经过苦痛而后才可以享受,所以说它们是“奴役性的”快乐是很正当的。
文章要做得好,主要的条件是作者对于所谈问题的真理要知道清楚。
一个人尽管知道了真理,若是没有修辞术,还是不能按照艺术去说服。
在言辞方面,脱离了真理,就没有,而且也永不能有真正的艺术。
修辞术是用文辞来影响人心的。
事物的差异小容易欺骗人或迷惑人。
若是你一步接着一步地从正面走到反面,每一步和前一步差异小,旁人就看不出破绽;若是你一步就转到反面,旁人一眼就看出来了。
因此一个人若想迷惑旁人而自己不迷惑,他就要能精确地辨别事物的异同。
如果一个人不知真理,只在人们的意见上捕风捉影,他所做的文章就显得可笑,而且不成艺术了。
每篇文章的结构应该像一个有生命的东西,有它所特有的那种身体,有头尾,有中段,有四肢,部分和部分,部分和全体,都要各得其所,完全调和。
你所知道的这些是调音协律的初步,而不是调音协律本身。
我们不能引他的话作证就算了事,还要追问理由,看他的话能否自圆其说。
豺狼也应该陈述它的理由。
假想一个羸弱而勇猛的人打倒了一个强壮而怯懦的人。
凡有理性的人所要尽力讨好的不是奴隶同辈(除非是偶然破格),而是本身和祖先都善良的主人们。
如果追求的境界美,尽管遇到困难,追求本身也还是美的。
能发明一种技术是一个人,能权衡应用那技术利弊的是另一人。
自以为聪明实在不聪明。
我只消补充一句:凡事有爱情的人的坏处,反过来就是没有爱情的人的好处。
说的都不是正经话,却充得像说出什么道理似的,来欺哄人们,博得声誉。
每逢他们写了文章,对赞助那文章的人们特别感激,所以在文章开头就特别加一句声明,说在哪些人的赞助。
建议人就是作者自己,他这样庄重其词地替自己吹嘘一番,然后向那些赞助人显自己的聪明,就写将下去,往往写得很冗长。
一个朋友的荒谬可笑比起一个敌人的凶猛可怕,还要较胜一筹。
这个人是疯子,他读过一点医书或是碰见一些诊方,就自以为是个好医生,其实对于医道全是外行。
对于神话,如果你全不相信,要把它们逐一检验,看它们是否近情近理,这种庸俗的机警就不知道要断送多少时间和精力。
一个人还不能知道他自己,就忙着去研究一些和他不相干的东西,这在我看是很可笑的。
我所专心致志的不是研究神话,而是研究我自己。
田园草木不能让我学得什么,能让我学得一些东西的是城市里的人民。
观点之理智的爱情至上(后被抨击):
恩宠若是应该给追求最迫切的人们,应该受照顾的就不是最好的人而是最穷困的人,因为最穷困的人得到恩宠就偿还了最大的心愿,因而也就会怀着最深的感激。
说到究竟,你应该给恩宠的不是最会讨好的,而是最能感恩图报的;不是只讲爱的,而是值得爱的;不是只爱你年轻貌美的,而是到老也可以和你共安乐的;不是达到目的就向人夸耀的,而是顾全体面,守口如瓶;不是苟图一时欢乐,而是‘白头偕老’,始终不渝的;不是恩尽怨来,吹毛求疵的,而是你虽年老色衰,他还忠心耿耿的。
就恩宠者说,漫无选择的恩宠引不起很大的感激。
如果我因为爱你而随身附和你,他们都会起来职责我。
有一个特别狡猾,虽然和旁人一样爱这个少年,却故意要使这个少年相信并不爱他。
应该得恩宠的是有爱情的人,还是没有爱情的人?我们就应该对于爱情的本质和效能先找到一个公认的定义,以后讨论爱情好坏,时刻把眼光注目在这个定义上。
一个是天生的求快感的欲念,另一个是习得的求至善的希冀。
苏格拉底关于理性的爱情(后被自己推翻):
我们的爱情观是从向来没有见过真正爱情的水手们那里沾染来的吧?
应该给恩宠的不是没有爱情的人,而是有爱情的人。
如果迷狂绝对是坏的,这话倒还可说;但是也有一种迷狂是神灵的禀赋,人类的许多最重要的福利都是从它来的。
相信这种话的人要想胜利的话,他就得证明:老天拿爱情给相爱的两个人,对他们彼此毫无一点益处。
凡是灵魂都是不朽的->因为凡是永远自动的都是不朽的。
只有借妥善运用这种回忆,一个人才可以常探讨奥秘来使自己完善,才可以真正改成完善。但是这样一个人既漠视凡人所重视的,聚精会神来观照凡是神明的,就不免被众人看成疯狂,他们不知道他其实是由神灵附着的。
坏人和坏人天生注定的不能做朋友,好人也天生注定的只和好人做朋友。
他就像一个人看了别人的沙眼,自己也得了沙眼。
他的情人像一面镜子,在这里面他看见了自己的形象,何以至此,他却莫名其妙。
爱情就是迷狂。